秘鲁电子发票的特点

秘鲁的电子发票通过电子开票系统 (SEE) 进行管理,该系统规定了发票开具方和接收方必须遵守的技术要求。电子支付凭证 (CPE) 包括发票、销售收据、贷项通知单和借项通知单、预扣税凭证、货运单,以及其他具有法律效力和税务相关性的文件。

秘鲁国家海关和税务管理总局 (SUNAT) 通过电子服务提供商 (PSE) 和电子服务运营商 (OSE) 对该系统进行监管和验证。这些服务机构负责核实电子文件的有效性,并签发接收确认回执 (CDR)。

强制使用要求

随着微型、小型和中型企业于 2022 年被纳入电子发票制度,秘鲁电子发票的强制使用范围已覆盖全部纳税人,所有纳税人均须开具和接收电子支付凭证 (CPE)。

发票格式

电子凭证采用符合 UBL 2.1 标准的 XML 格式生成。主要的电子支付凭证 (CPE) 类型包括发票、销售收据、贷项通知单、借项通知单、预扣税凭证、代征税凭证、公共服务收据和电子采购结算凭证。

电子签名

每份电子凭证都必须使用有效的数字证书进行数字签名,以确保开具方身份的真实性和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归档

电子支付凭证 (CPE) 必须以电子形式保存 5 年,保存范围包括拒收回执、每日汇总报告和作废通知。此外,开具方还必须确保接收方能够在至少 1 年内访问其电子凭证。

前提条件

要开具电子支付凭证 (CPE),纳税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持有有效的唯一纳税人登记号码 (RUC)
  • 已在电子开票系统 (SEE) 中注册为电子凭证开具方
  • 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
  • 与获得授权的电子服务提供商 (PSE) 和电子服务运营商 (OSE) 合作进行电子文件验证

税务监管

税务监管通过电子服务运营商 (OSE) 实施。这些运营商负责验证电子支付凭证 (CPE),并签发接收确认回执 (CDR)。只有获得秘鲁国家海关和税务管理总局 (SUNAT) 认可的文件,才具有完整的税务法律效力。

秘鲁电子发票处理流程

秘鲁的电子发票处理流程涵盖电子支付凭证 (CPE) 的开具、验证、监管、交付和归档等阶段,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税务合规要求。

电子支付凭证 (CPE) 开具

从纳税人的 ERP 系统中提取交易数据,根据秘鲁国家海关和税务管理总局 (SUNAT) 规定的技术标准,将其转换为 XML (UBL 2.1) 格式。

与 SUNAT 系统连接及验证

每份电子凭证都必须进行数字签名,并通过电子服务提供商 (PSE) 发送至秘鲁国家海关和税务管理总局 (SUNAT)。随后,电子服务运营商 (OSE) 对文件进行验证,并签发接收确认回执 (CDR)。

向接收方交付电子凭证

电子凭证通过验证后,将通过安全的电子通信渠道自动发送给客户,并在适用情况下附带相应的可视化版本。

电子归档

电子支付凭证 (CPE) 的开具方和接收方都必须以数字格式将凭证保存 5 年,并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访问性。

秘鲁电子发票常见问题

以下是关于秘鲁电子发票系统的一些常见问题。

电子支付凭证 (CPE) 是一种用于替代传统纸质凭证的数字税务文件,包括发票、收据、贷项通知单、借项通知单等多种类型。这些电子凭证获得秘鲁国家海关和税务管理总局 (SUNAT) 认可,并具有完整的法律和税务效力。

电子支付凭证 (CPE) 采用符合国际 UBL 2.1 标准的 XML 格式生成,确保能够与秘鲁国家海关和税务管理总局 (SUNAT) 的系统实现互操作,并与企业的 ERP 系统和会计系统进行集成。

根据第 000003-2023/SUNAT 号决议,开票方必须在发票开具日期后的最多 3 个自然日内,将电子发票及相关通知单提交至秘鲁国家海关和税务管理总局 (SUNAT) 或电子服务运营商 (OSE)。

即使电子凭证已经交付给客户,如果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该文件也将失去作为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因此,该凭证不能用于申请税额抵扣或进行费用税前扣除。

目前,所有在唯一纳税人登记系统 (RUC) 中注册的纳税人都必须开具和接收电子发票,但适用新简化统一税制 (NRUS) 的纳税人除外。对于后者,电子发票的使用仍属于自愿选择。

电子服务提供商 (PSE) 负责生成电子凭证并进行数字签名,而电子服务运营商 (OSE) 负责验证电子文件并将其传输至秘鲁国家海关和税务管理总局 (SUNAT),同时签发接收确认回执 (CDR) 作为凭证。

如果电子凭证被拒绝,该凭证将失去税务效力。开具方必须修正已识别的错误,并在规定期限内重新提交文件,以确保其被认可为有效的电子支付凭证 (CPE)。

接收方必须审核收到的电子凭证。对于可转让发票,接收方必须在 8 个工作日内明确表示接受或提出异议。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回应,根据法律规定,将被视为默示接受。

秘鲁电子货运单 (GRE) 的特点

电子货运单 (GRE) 是由秘鲁国家海关和税务管理总局 (SUNAT) 监管的数字文件,用于证明和支持境内货物运输。电子货运单的开具属于强制性要求,并始终与发票相关联,通过纳税人的电子开具系统进行管理。GRE 确保货物运输过程的可追溯性,使 SUNAT 能够监控全国范围内的货物流动,包括与对外贸易业务相关的部分货物运输。

强制使用要求

在秘鲁境内运输货物的所有企业均须使用电子货运单 (GRE),但适用新简化统一税制 (Nuevo RUS) 的纳税人除外。该义务适用于销售交易、寄售、退货、内部调拨、进口和出口等业务。

相关法规对部分外国货物的运输规定了具体要求,并更新了某些对外贸易业务中开具发货方电子货运单的义务。

电子货运单 (GRE) 的类型

秘鲁的电子货运单 (GRE) 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具体开具哪种类型取决于货物运输的实际执行方:

  • 发货方电子货运单:由货物所有者或根据现行法规有义务证明货物运输合法性的相关方开具。
  • 承运方电子货运单:当货物由第三方负责运输时,由承担运输责任的企业或个人开具。

此外,SUNAT 还规定了事件电子货运单,这是一种补充性文件,用于记录货物运输开始后发生的影响运输过程的事件,例如驾驶员变更、货物转运或某些运输作业条件的变化。

必填信息

电子货运单 (GRE) 必须包含开具方和接收方的相关信息(税务识别号码、法定名称及地址)、货物运输的起运地和目的地,以及所运输货物的详细描述。

对于部分外国货物的运输,SUNAT 允许将港口码头预约单或货物交付指令单作为与电子货运单 (GRE) 相关联的文件,从而简化特定物流和对外贸易业务所需提交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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