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电子发票的特点
爱沙尼亚长期以来一直是公共管理数字化领域的先行者。自2017年起,所有公共实体均必须接收和处理电子发票。自2019年起,在爱沙尼亚设立的供应商与这些公共管理部门开展业务时,必须开具电子发票。
为进一步推动私营部门采用电子发票,爱沙尼亚政府已批准对**《会计法》进行修订。自2025年7月1日**起,企业可以在爱沙尼亚电子商业登记处注册,并声明仅接受电子发票。这将在法律上要求其供应商必须以电子发票格式开具发票。
爱沙尼亚曾考虑推进范围更广的B2B电子发票强制要求,同时调整应缴VAT交易的申报方式。然而,目前尚未批准任何法律,规定自2027年起实施全面的B2B电子发票强制要求。
强制使用
目前,强制性电子发票适用于:
- 所有公共实体均必须接收电子发票。
- 在爱沙尼亚设立的供应商向公共部门开具发票时,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在私营部门:
- 自2025年7月起,供应商必须向已注册为电子发票接收方的企业开具电子发票。
行政要求
希望登记为电子发票接收方的企业,必须在商业登记处 or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上进行注册,并确认其优先采用电子格式。
发票工作流
爱沙尼亚没有集中式平台。企业和公共管理部门使用自有解决方案或经认证的服务提供商,以官方格式生成、验证和发送发票。
发票格式
- 本地格式:国家XML格式(EVS 923:2014/AC:2017,eXML 1.2)
- 欧洲格式:EN16931(UBL 2.1 BIS 3.0,UN/CEFACT CII)
电子签名
开具发票时无需强制使用电子签名。
发票归档
根据税务规范和爱沙尼亚会计政策,发票必须至少归档保存7年 at。
常见问题
爱沙尼亚是否强制实施B2B电子发票?
目前尚未实施覆盖所有B2B交易的普遍强制要求。自2025年7月1日起,已注册为电子发票接收方的企业可以要求其供应商开具电子发票。
我可以要求B2B采购使用电子发票吗?
可以。自2025年7月1日起,已注册为电子发票接收方的企业可以要求其供应商以电子方式开具发票。
爱沙尼亚接受哪些电子发票格式?
可接受本地eXML 1.2格式,以及符合欧洲EN 16931标准的格式(UBL 2.1 BIS 3.0和UN/CEFACT CII)。
爱沙尼亚是否使用Peppol?
是的。爱沙尼亚支持Peppol连接,可用于交换结构化电子发票并促进互操作性,尤其适用于不同国家的企业和组织之间。
爱沙尼亚是否实行实时电子申报
目前尚未建立基于电子发票的普遍实时VAT申报系统。不过,爱沙尼亚确实要求通过VAT申报表的KMD INF附表申报某些交易数据。
爱沙尼亚电子发票由哪个主管机构负责?
相关监管框架主要由爱沙尼亚财政部负责。税务义务由爱沙尼亚税务与海关委员会(MTA)管理,而商业登记处可用于识别已注册为电子发票接收方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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