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电子发票的特点
自 2011 年推出以来,韩国的 e-Tax Invoice 电子发票系统在设计上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不仅面向大型企业,也面向中小企业及营业额超过规定门槛的个体企业。
主管机关为韩国国税厅 (NTS)。电子发票强制要求同时适用于 B2B 和 B2G 交易。国际交易或出口交易不在韩国电子发票主要强制要求的适用范围内。
该系统要求采用“预先核准”模式发送发票,即在开具发票时(或开具后很短时间内)向 NTS 申报,随后再发送给客户。
强制使用要求
主要时间节点如下:
- 2011 年 1 月:法人纳税人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 2014 年:自 2014 年起,所有年销售额超过 3 亿韩元或 264,500 美元的纳税人必须实时开具电子发票。发票必须发送至 NTS。
- 2022 年 7 月 1 日:针对个体企业和纳税人,设定 2 亿韩元或约 160,000 美元的新门槛。
- 2023 年 7 月 1 日:门槛降至 1 亿韩元或 83,000 美元,将其他新增适用主体纳入强制要求的适用范围。
发票格式
电子发票必须按照韩国税务机关制定的标准,以 XML 格式生成。发票必须包含满足最低要求的必填数据字段,例如销售方登记号、客户登记号(非登记企业主体使用对应等效编号)、总金额、增值税额、开票日期等。
电子签名
为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否认性,必须按照公钥基础设施 (PKI) 的要求使用数字签名。开票企业必须获得认证机构或 NTS 签发的有效数字证书。
电子归档
根据韩国税收法规,已开具的电子发票必须归档保存至少 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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