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DICOM获得安哥拉官方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认证
EDICOM已获得安哥拉税务总局(AGT,Administração Geral Tributária)认证,正式成为安哥拉官方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其电子发票软件已完成注册并获得批准。这一认证进一步彰显了EDICOM支持在安哥拉开展业务的企业实现电子发票合规、流程自动化及系统集成的能力,并提供经安哥拉税务机关正式注册和认可的解决方案。
安哥拉财政部已发布一项法律草案,要求纳税人无论开具电子发票还是纸质发票,都必须使用经认证的开票软件。该软件需具备以下两项核心功能:
- 生成SAF-T(税务标准审计文件)开票数据文件。
- 实时向安哥拉税务总局(AGT)传输相关信息。
根据安哥拉税务机关发布的法规草案,电子发票是指通过AGT授权的软件,以数字化方式开具和接收,并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要求的电子文件。
安哥拉电子发票实施阶段
通过AGT发布的新法规,安哥拉政府已明确表示,电子发票将很快成为所有企业的强制要求,并已制定分阶段实施计划。2025年第71/25号新法令规定,在相关技术规范正式实施后,所有适用一般增值税制度和简化增值税制度的纳税人,其所有经营活动均须开具电子发票
安哥拉新的电子发票法律框架适用于所有具有安哥拉税务居民身份的纳税人,并将在正式公布六个月后生效。该法令将取代此前关于发票及等效凭证的相关规定,并正式纳入电子发票相关要求。
电子发票强制实施计划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 第一阶段(自2026年1月1日起: 电子发票开具义务将首先适用于在大型纳税人税务局(RFGC)登记的大型纳税人,以及国家供应商(即向政府部门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企业)。
- 第二阶段(自2026年9月21日起): 电子发票义务将扩展至所有适用一般制度或简化制度的纳税人,无论企业规模大小。
- 一般制度:上一财年营业额或进口金额达到3.5亿宽扎(KZ,约34.9万欧元)的企业,以及营业额或进口金额达到2,500万宽扎(KZ,约2.49万欧元)的制造企业。
- 简化制度:上一财年营业额或进口金额介于2,500万宽扎(KZ,约2.49万欧元)至3.5亿宽扎(KZ,约34.9万欧元)之间的纳税人。
在这一阶段,几乎所有在安哥拉开展业务的企业,无论本地企业还是外国企业,都必须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开具电子发票。这一要求适用于整个私营部门,涵盖企业间交易(B2B)、面向最终消费者的交易(B2C)以及政府相关交易(B2G),全面取代传统纸质发票。
此外,自行政法令公布满六个月起,所有金额超过2,500万宽扎(约2.5万欧元)的交易,均须开具电子发票或通过纳税人门户完成开票。
需要注意的是,任何纳税人均可在获得AGT事先批准后,自愿加入电子发票系统。
关于SAF-T会计申报义务,纳税人须以电子方式向安哥拉税务总局(AGT)提交以下信息:
- 企业开具发票及其他涉税凭证的营业场所的识别信息及所在地。
- 各营业场所安装和使用的所有软件系统的详细信息。
- 每个发票编号系列的详细信息,包括已启用(正在使用)和未启用的编号系列。
- 截至上一财年12月31日的电子库存文件,须于每年2月15日前提交。
- 对应上一财年的SAF-T(税务标准审计文件)格式电子会计文件,须于每年4月10日前提交。
安哥拉自开票制度
在安哥拉,具有当地税务居民身份的企业可采用自开票(Self-Billing)模式,前提是企业实行规范会计核算,并向初级产业供应商采购商品,或向无法自行开具发票的个人采购各类服务。
自开具发票必须明确注明“Auto-Facturação(自开票)”,并包含供应商身份信息。同时,相关发票须以电子方式报送安哥拉税务总局(AGT)。此类交易通常不得超过企业总成本的20%;若采购的商品属于企业主营业务所必需,该比例可提高至40%。此外,此类交易还需依法履行源泉扣缴税款义务。
技术要求与例外情况
所有适用该法规的纳税人均须使用经认证的开票软件。发票应在应税事项发生后五日内开具;对于持续性业务,最迟可于一个月内完成开票。
以下情形可免于强制使用电子发票:
- 自动售货机
- 交通运输票务系统
- 流动摊贩开具的发票
此外,发票的作废或更正必须通过开具贷项通知单(Credit Note)完成,并注明相应的更正或作废原因。
不合规的后果
法规正式生效后,将设有六个月的过渡合规期。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适配的企业,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业务运营中断,甚至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