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RBM 提高电子发票豁免门槛并发布新指南
近日,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 (IRBM) 对马来西亚电子发票框架进行了多项更新。主要变化包括将豁免门槛提高至 300 万林吉特,发布新的常见问题解答,以及批准《电子发票专项指南》4.9 版。该版本现在增加了关于特别自愿披露计划 (SVDP) 的专门章节。
将门槛提高至 300 万林吉特后,需要采用电子发票的企业数量有所减少。新发布的常见问题解答说明了这一变化对目前符合豁免条件的企业意味着什么。同时,《电子发票专项指南》4.9 版针对特定交易提供了进一步指导,正式将 SVDP 纳入马来西亚电子发票合规框架。
马来西亚强制性电子发票:法规、实施时间表与适用范围
作为政府税务体系现代化战略的一部分,马来西亚 已强制实施电子发票,并通过基于预先清算的持续交易控制(CTC)模式加强税务合规。该制度的实施由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IRBM/LHDN)牵头,并由马来西亚数字经济发展机构(MDEC)提供支持,这些机构负责推进国家电子发票倡议。
马来西亚哪些企业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强制要求适用于马来西亚开展的大多数商业交易,包括:
- B2B(企业对企业):企业之间的交易。
- B2C(企业对消费者):面向最终消费者的销售。
- B2G(企业对政府):与公共部门实体之间的交易。
该强制要求于2024年8月1日起对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1亿马来西亚林吉特(MYR)的企业生效。目前,该要求正分阶段实施,并将逐步扩大适用范围,到2026年覆盖所有纳税人。
作为国家电子发票倡议的一部分,马来西亚引入了一个具备互操作性的框架,以实现电子发票开具、验证和接收的标准化。该框架旨在实现税务流程自动化、提高透明度,并促进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安全交换发票数据。

目录
马来西亚电子发票关键日期
马来西亚全国电子发票系统的实施时间表如下:
- 2024年5月1日:试点阶段启动。
- 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适用于年营业额达到或超过MYR 1亿的纳税人的电子发票。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年营业额超过MYR 2500万且不超过MYR 1亿的纳税人必须使用电子发票。
- 2025年7月:适用于年收入在100万至500万欧元之间(MYR 500万至2500万)的纳税人
- 2026年1月:适用于年收入在20万至100万欧元之间(MYR 100万至500万)的纳税人
- 2026年7月:适用于年收入低于20万欧元(低于MYR 100万)的纳税人
豁免门槛提高至 300 万林吉特
其中一项最重要的变化是,电子发票要求的年营业额或收入豁免门槛从 100 万林吉特提高至 300 万林吉特。
根据新指南,年营业额或收入低于 300 万林吉特的纳税人可免于开具电子发票,包括自开票电子发票。
在 2023 至 2025 课税年度期间开始运营,且年营业额或收入达到 300 万林吉特的企业,必须在 2026 年 7 月 1 日前实施电子发票。
对于自 2026 课税年度起开始运营的企业,实施日期为 2026 年 7 月 1 日;如企业实际开始运营日期晚于该日期,则以实际开始运营日期为准。
对于首年营业额或收入低于 300 万林吉特的新设企业,电子发票实施义务将推迟至营业额或收入达到 300 万林吉特门槛当年的次年 1 月 1 日。
马来西亚的CTC模式如何运作?
马来西亚采用了持续交易控制(CTC)模式,这是一种预先清算方式,正被全球越来越多的税务机关采用。为符合这一要求,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IRBM)建立了一个平台,所有电子发票都必须发送至该平台进行验证和登记。法律涵盖的单据包括发票、借记通知单和贷记通知单。
需要开具电子发票的场景
- 收入证明:在发生销售或其他交易时开具的文档,用于记录纳税人的收入。
- 费用证明:此类文档与纳税人发生的采购或其他费用相关。它们也可用于根据已记录金额更正或修改收入证明。此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纳税人需要自行开具电子发票以记录费用,例如境外交易。
向IRBM门户传输发票有两种方式
- 通过IRBM托管的MyInvois门户手动提交。
- 通过API以XML或JSON格式自动提交。
电子发票流程可概括为以下六个步骤:
- 企业使用其ERP或会计系统生成发票。
- 发票被转换为所要求的XML或JSON格式。
- 电子发票通过MyInvois平台经由API自动提交至IRBM。
- 税务机关对发票进行验证,分配唯一标识符(UID)和二维码,并在验证完成后通知开票方和接收方。
- IRBM提供72小时的处理窗口,在适用情况下,开票方可在此期间取消电子发票,接收方也可拒绝该电子发票。
- 发票经IRBM验证后,开票方即可将其发送给接收方。如果发票以PDF或纸质等便于人工阅读的格式提供,则必须包含二维码,以便接收方通过IRBM验证其有效性。
这一预先清算流程可确保每张电子发票在交易双方交换之前均符合适用的法律和技术要求。
《电子发票专项指南》4.9 版
2026 年 9 月 7 日,IRBM 依据《1967 年所得税法》第 134A 条发布了《电子发票专项指南》4.9 版。
4.9 版取代此前版本,对 8 月 30 日发布的《电子发票通用指南》4.8 版形成补充。
《电子发票专项指南》针对马来西亚电子发票体系下特定交易和情形的处理方式提供了详细指导。主要涵盖以下领域:
- 汇总电子发票;
- 对账单和定期账单;
- 垫付款和报销;
- 与雇佣相关的福利和额外待遇;
- 自开票电子发票;
- 向代理商、经销商和分销商支付款项;
- 跨境交易;
- 利润分配;
- 境外来源收入;
- 外币换算;
- 电子商务;以及
- 网络安全。
马来西亚电子发票软件开发工具包(SDK)已发布
IRB已发布电子发票软件开发工具包(SDK)的测试版,并更新了相关指南。
电子发票软件开发工具包(SDK)是一套集工具、库和相关资源于一体的开发工具包,提供一系列功能、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和开发指南,帮助企业通过API将现有系统集成至MyInvois系统。
点击此处访问:软件开发工具包 + 指南2.2。
马来西亚测试环境已开放:MyInvois Sandbox
马来西亚已推出电子发票Sandbox,这是一个专用测试环境,旨在帮助马来西亚企业和服务提供商开展集成测试。
IRBM最初面向试点企业发布MyInvois Sandbox测试环境,并自4月22日起向其他企业开放。
该平台支持纳税人和服务提供商通过API测试与MyInvois的集成。
马来西亚自开票电子发票如何运作?
马来西亚电子发票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是,法律要求申报与国内企业之间的所有交易。因此,在某些情况下,纳税人必须开具所谓的自开票电子发票。
例如,如果纳税人从外国供应商处采购商品和/或服务,并收到该外国供应商开具的发票,而该供应商未使用马来西亚MyInvois系统,则纳税人必须开具自开票电子发票以记录该项费用。
就电子发票而言,买方将针对以下交易开具自开票电子发票:
- 向代理商、经销商、分销商等付款,
- 外国供应商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
- 利润分配(例如股息分配),
- 电子商务交易,
- 向所有博彩和游戏中奖者付款,
- 向个人纳税人(未从事经营活动)采购商品或服务(仅在其他自开票情形不适用时适用),
- 利息支付,但存在若干例外情况。
MDEC:马来西亚电子发票中Peppol的使用
MDEC机构致力于实现电子发票流程的全面数字化,通过Peppol网络促进企业之间发票的生成与发送。
作为Peppol主管机构,MDEC负责认证马来西亚的Peppol服务提供商,并制定本地要求和技术标准。EDICOM是经MDEC认证的马来西亚Peppol服务提供商。
Peppol服务提供商负责创建和维护连接网关,这些网关作为电子发票网络中的接入节点运行,并符合Peppol标准;同时负责将电子发票路由至正确的目标AP,以及在马来西亚SMP中注册和更新参与方信息。
在马来西亚的电子发票模式中,使用Peppol并非强制要求。该举措旨在便利并帮助企业在依法有义务将电子发票发送至IRBM之前,实现电子发票流程数字化。
主要目标包括:
- 提升效率:通过实施电子发票,可消除人工数据录入和纸质文件处理流程,从而帮助企业以更高效、更顺畅的方式处理发票,并实现精准可追溯。
- 改善现金流:借助电子发票,可显著减少开票和计算错误,从而加快付款并最大程度减少因异常情况引发的争议。
- 税务合规:按照标准实施具备互操作性的电子发票框架,将确保工作流程更有序,并促进高效的税务申报。
通过EDICOM Peppol接入点,可以生成完整的电子格式发票并发送给最终接收方。Peppol接入点可帮助企业生成电子格式发票,既可发送给最终接收方,也可履行将其发送至IRBM平台的义务。IRBM验证该发票后,会将其返回至EDICOM接入点,随后EDICOM会将其传输至接收方的接入点。
对于通过Peppol网络交换电子发票,政府已发布关于使用PINT格式的技术规范。Peppol International Invoice(PINT)是一项规范,旨在促进全球范围内通过Peppol网络实现具备互操作性的发票交换。在马来西亚,该规范被命名为MY PINT,相关文档可在此查阅:马来西亚电子文档规范。
EDICOM如何助力企业满足马来西亚电子发票合规要求
马来西亚的电子发票强制要求为当地企业以及在该国运营的跨国公司带来了新的技术和监管要求。除了符合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IRBM/LHDN)的要求外,企业还需要确保其发票流程保持高效、安全且具备可扩展性。
EDICOM的全球电子发票和税务合规平台可帮助企业实现完整电子发票生命周期的自动化管理,涵盖从发票生成和提交到验证、接收及长期归档的全过程。该解决方案可与SAP、Oracle、Microsoft Dynamics、Sage和Infor等主流ERP系统无缝集成,使企业在满足马来西亚监管要求的同时,保留现有业务流程。
对于仅在马来西亚运营的企业,EDICOM通过与IRBM建立直接API连接、自动将发票转换为所要求的XML或JSON格式,并通过MyInvois平台管理强制性的预先清算验证流程,从而简化合规工作。
对于跨国企业,EDICOM提供统一的全球平台,用于管理多个国家的电子发票和税务合规。通过集中管理合规事务,企业可以实现流程标准化,减少针对不同国家进行特定开发的需求,并更快速地适应已采用持续交易控制(CTC)或其他电子申报模式的司法管辖区不断变化的法规要求。
凭借数十年的电子发票和增值税合规国际经验,EDICOM帮助企业将监管合规转化为战略优势,从而简化运营、加速数字化转型,并降低全球市场中的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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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电子发票背景
马来西亚财政部在2023年预算前报告中已提及在马来西亚推行电子发票体系的意向。该声明旨在巩固经济复苏,并推动实现可持续社会经济韧性的改革。
随着后疫情时期复苏势头增强,政府决定将重点放在改革上,以改善人民福祉,尤其是收入和社会保障,提高马来西亚竞争力,并增强国家抵御未来冲击的韧性,同时巩固政府财政状况。
政府致力于优先推进数字化转型,以对社会和经济产生积极影响。相关工作将进一步加强,通过提高数字技术使用率,提升政府服务质量和生产力。
为支持数字经济增长并提高国家税务管理效率,电子发票将成为其数字化转型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提升税收收入的战略举措之一,政府已宣布在国内分阶段实施电子发票的计划。
电子发票的实施将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纳税人合规水平,并提升企业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