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财政部发布电子发票指南1.1版
阿联酋财政部已发布电子发票指南1.1版,进一步明确该国即将实施的强制性电子发票框架。
修订后的指南对多项运营及合规事项作出重要说明,包括发票保存要求、预付款交易、预提税情形以及纳税人义务。
阿联酋电子发票框架与国际认可的持续交易控制(CTC)和数字申报要求(DRR)模式保持一致。该国采用基于Peppol网络和PINT AE(Peppol International Invoice UAE)规范构建的去中心化五角模型,以促进贸易伙伴之间安全交换电子发票。
在此背景下,EDICOM已正式获得阿联酋财政部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认证,获授权为最终用户提供接入服务、交换电子发票,并向联邦税务局(FTA)申报税务数据。
目录
阿联酋B2B Peppol电子发票框架:2026年7月启动试点,2027年1月起分阶段强制实施
阿联酋财政部已宣布推出电子发票框架,引入基于Peppol 标准的强制性电子发票制度。相关法规将对B2B和B2G领域的电子交易、电子会计及存储进行规范。
企业和政府实体将采用全新的发票处理模式,通过简化、标准化和自动化实现近实时发票交换。此外,该模式还将帮助企业向阿联酋联邦税务局顺畅完成税务申报。
该框架将分阶段实施,具体要求因企业规模和所属行业而异。所有纳入该框架适用范围的企业均须委任一家经认证的服务提供商(ASP),以实现系统接入并满足合规要求。
自2026年7月1日起,任何公司或个人均可自愿开始使用电子发票系统。在此情况下,必须遵守财政部和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全部技术要求,以确保正确使用该系统。
实施关键阶段
试点计划
- 开始日期:2026年7月1日
- 范围:选定的一组纳税人将在全面推广之前开始对电子发票系统进行实际运行测试。
大型纳税人(年收入≥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
- 须在2026年10月30日前指定一家经认证的服务提供商
- 自2027年1月1日起强制实施电子发票
其他纳税人(年收入<5,000万阿联酋迪拉姆)
- 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指定一家经认证的服务提供商
- 自2027年7月1日起强制实施电子发票
政府实体(B2G)
- 须在2027年3月31日前指定一家经认证的服务提供商
- 自2027年10月1日起强制实施电子发票
电子发票监管框架
《阿联酋电子发票指南》依据以下法规,确立了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强制实施电子发票的官方框架:
- 2025年第243号部长决定
- 2025年第244号部长决定
- 2025年第64号部长决定
- 2025年第106号内阁决定
该系统遵循国际认可的持续交易控制(CTC)和数字申报要求(DRR)模式。DRR框架并非仅依赖按月或按季度进行的定期申报,而是使税务机关能够持续掌握经济活动情况。在阿联酋,该模式采用去中心化的五角架构,由经认证的服务提供商(ASP)验证税务数据并将其传输至联邦税务局(FTA)。
阿联酋电子发票制度适用范围广泛,覆盖在该国开展经营活动的大多数企业。
以下主体须遵守新制度:
- 所有在阿联酋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人或企业,无论其规模或所属行业。
- 开展适用范围内交易的政府实体。
- 已进行或未进行VAT登记的公司。该义务不取决于VAT登记状态。
- 未在阿联酋设立实体的公司,前提是根据当地法规须开具税务发票。
换言之,该义务并不限于VAT纳税人或阿联酋本国公司。如果某一实体在阿联酋境内开展的商业交易根据当地法规需要开具发票,则必须遵守电子发票制度。
电子发票指南1.1版的主要更新
阿联酋电子发票指南1.1版引入了多项重要更新,旨在于即将启动的试点阶段之前,进一步明确关键合规和运营要求。
其中一项重要新增内容是专门说明文档保存义务的附件。财政部明确指出,即使电子发票的归档和保存服务外包给经认证的服务提供商(ASP),纳税人仍依法对此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企业必须审慎评估其技术服务提供商,确保其满足与记录保存、可访问性及数据完整性相关的所有监管要求。
更新后的指南还进一步明确了预付款的处理方式,而预付款在许多商业交易中较为常见。
根据新规则:
- 收到预付款时必须开具电子发票。
- 最终发票应仅包含尚待开票的未结金额。
这两份文档必须在PINT AE框架内建立关联,以确保整个交易生命周期具备完整的可追溯性。
这些说明有望为经常采用预付款模式的行业企业提供更明确的合规依据,包括专业服务、制造、建筑以及长期项目等领域。
点播网络研讨会:为阿联酋电子发票做好准备
阿联酋电子发票强制要求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发票处理流程、ERP集成以及税务合规义务。
看我们的点播网络研讨会,了解新框架的关键要求,并掌握如何为预计于2027年启动的首批强制实施阶段做好准备。
阿联酋电子发票如何运作:DCTCE
阿联酋采用了一种基于Peppol网络的现代化去中心化电子发票模式,即五角模型。该模式支持相关各方以安全、标准化且受监管的方式交换电子发票。
该体系采用UAE Peppol PINT标准,因此发送方和接收方都必须通过经认证的Peppol接入点连接。Peppol接入点负责验证信息并将其发送给接收方。开票方的Peppol接入点还负责将发票传输至税务机关。在这一架构中,政府平台作为发票存储库使用,不对发票本身进行验证。
该系统连接电子发票生态中的五个关键参与方:
- 供应商(卖方)按照双方约定的格式,将发票数据发送至其经认证的服务提供商(ASP)。
- 供应商的ASP对接收到的信息进行验证,并在必要时将文档转换为阿联酋电子发票系统要求的标准XML格式PINT AE。
- 验证完成后,供应商的ASP将电子发票传输至买方的ASP。买方ASP执行自身的技术验证,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格式将发票提供给买方。
- 与此同时,供应商的ASP通过既定基础设施向联邦税务局(FTA)申报发票税务数据。
- FTA接收并验证税务数据后,向相应ASP发送电子收件确认,从而完成交换和申报周期。
目前,只要接收方同意按照与开具方共同确定的格式接收电子商务文档,即可进行此类文档交换。文档必须按照既定标准生成,并以开具时使用的相同格式保存。必须应用电子签名,以确保文档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DICOM:经认证的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及Peppol接入点
EDICOM已正式获得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电子发票服务提供商认证。阿联酋财政部已确认,EDICOM获得在阿联酋境内提供电子发票服务的完整认证,可为最终用户提供接入服务、交换电子发票,并向联邦税务局(FTA)申报税务数据。该认证确保Peppol服务提供商能够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标准发送和/或接收有效电子发票,并向联邦税务局申报税务数据。
该认证授权EDICOM为企业满足阿联酋国家电子发票要求提供支持,也是EDICOM持续推进全球业务拓展和履行监管合规承诺的重要一步。
EDICOM还具备丰富的区域实施经验,并曾在沙特阿拉伯电子发票系统的实施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鉴于阿联酋的实施路径在多个方面与沙特阿拉伯相似,这一经验尤为重要。
EDICOM获得Peppol接入点认证后,还可连接Peppol网络及其他经认证的接入点。通过该平台,私营企业和公共实体可以交换各类电子文档,包括发票、采购订单、发货通知和价格目录。

企业现在应该做什么?
随着试点阶段计划于2026年7月启动、首个强制实施阶段计划于2027年1月开始,企业现在就应采取措施,为向电子发票过渡做好准备。
1. 选择经认证的服务提供商(ASP)
选择合适的服务提供商将是一项关键决策。企业应评估经认证的ASP能否确保顺畅连接阿联酋电子发票网络、支持合规要求,并满足未来区域业务扩展需求。
2. 评估ERP及计费系统
企业应明确由哪些系统负责生成电子发票,并确定为支持新框架所需进行的技术和流程调整。
3. 审查应付账款和应收账款流程
电子发票将同时影响发票开具和发票接收流程。企业应评估其对应收账款(AR)和应付账款(AP)流程的影响,并确定所需调整。
4. 验证主数据
为测试和实施做好准备,需要确保数据质量良好且准确。企业应检查客户和供应商记录、税务信息以及产品或服务代码,并在接入工作开始之前消除数据中的不一致问题。
5. 制定区域合规战略
可扩展的架构能够支持企业应对其他海湾国家的合规要求,尤其是沙特阿拉伯,以及未来该地区可能推出的其他电子发票强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