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斯达黎加电子发票:监管要求、运作方式及合规指南

15.6.2026 (Updated)

哥斯达黎加电子发票系统由哥斯达黎加税务总局 (DGT) 负责监管,旨在推动税务流程数字化并提升管理效率。电子发票是用于证明商品和服务交易的数字化凭证,可确保每笔商业交易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借助财政部的实时验证机制,该系统提升了税务透明度,帮助企业履行税务义务,进一步强化对商业交易的监管与控制。

哥斯达黎加电子发票现状及最新监管动态

2017 年,在哥斯达黎加税务总局 (DGT) 的主导下启动电子发票试点计划,首先面向大型纳税人实施。随后,该制度逐步推广至各行业及经济领域,自 2018 年起成为所有纳税人的强制性要求。

自此以后,纳税人必须通过财政部开具和接收电子发票,每张电子发票通过财政部验证后方可生效。税务总局 (DGT) 负责监督法规执行情况,确保该系统在税务框架内高效运行。

《附件与结构》4.4 版更新*

财政部对《附件与结构》4.4 版进行了技术调整,以提升电子凭证的数据质量并加强税务合规。主要更新包括:

  • 新增准确反映特定税务影响和会计期间的代码。
  • 新增被拒电子凭证和电子付款申请的参考代码。
  • 新增电子出口发票和电子付款凭证的专用参考代码。
  • 优化字段说明,便于企业正确理解并在电子发票系统中使用。
  • 更新识别字段,支持未来采用字母数字组合的法人识别号码。

上述变更须自 2026 年 11 月 1 日起在电子凭证开具系统中正式实施。目前,相关功能已在财政部的测试及生产环境中开放使用。

法人识别号码将采用新的字母数字组合格式

自 2026 年第四季度起,哥斯达黎加将正式启用新的法人识别号码格式。国家登记局将以由六位字母和数字组合编号取代现行纯数字格式。

该项调整依据第 44648-MJ 号行政法令实施,可能影响电子凭证的开具以及企业的管理系统和电子发票系统。因此,企业需提前调整相关系统和业务流程,以确保业务持续稳定运行。

电子凭证 4.4 版过渡实施

在哥斯达黎加,电子凭证是商品和服务交易必须使用的数字化文件,采用 XML 格式开具,必须符合财政部规定的技术规范,以确保每笔交易的可追溯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自 2025 年 9 月 1 日起,哥斯达黎加电子凭证系统正式启用 4.4 版。该版本全面取代 4.3 版,在数据准确性、系统集成能力和国际标准兼容性方面均进行了优化。

此次更新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增电子付款凭证,用于记录分期付款或赊销付款交易,但不会替代销售时依法开具的电子发票。

此外,根据卫生部要求,销售人用药品的纳税人必须在电子凭证中填写“药品注册号”和“剂型”两个字段。

哥斯达黎加电子发票系统如何运作?

在哥斯达黎加,电子发票由财政部负责管理,财政部负责接收、验证和签发电子发票。这些电子文件取代了传统纸质发票,所有纳税人均须使用。

电子发票只有经过财政部批准后,才具有税务效力。未经验证的电子发票不能作为税收抵免或税前扣除的凭证。电子发票流程遵循标准化验证机制,以确保每笔交易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该流程涉及两类关键报文:

  • 税务机关报文:财政部向电子发票开具方发送的响应报文,用于说明发票在完成结构和内容审核后是被批准还是被拒绝。
  • 接收方报文:发票接收方对发票的确认报文,表明发票是被接受、部分接受还是被拒绝。根据 DGT-R-063-2018 号决议,该报文必须在次月的前八个工作日内提交至税务总局 (DGT)。

如果发票被拒绝,则必须在完成必要更正后生成新的确认报文。

哥斯达黎加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电子发票流程提高了商业交易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同时提升了税务管理效率。

  1. 开票方生成包含电子发票的 XML 文件,然后提交至财政部进行验证。
  2. 财政部审核文件的结构和内容,在最长三小时内发出批准或拒绝报文。
  3. 验证完成后,电子发票连同财政部的响应报文一并发送给接收方。
  4. 接收方审核发票后,向财政部提交接受、部分接受或拒绝的报文。

哥斯达黎加电子发票开具要求

在哥斯达黎加开具电子发票,纳税人必须符合税务总局 (DGT) 规定的相关要求,包括完成财政部注册、实施确保发票真实性的安全措施,以及使用符合监管要求的电子发票解决方案。

  • 纳税人注册:企业和个人必须完成财政部注册。
  • 开票方和接收方注册:必须在虚拟税务管理系统 (ATV) 完成注册后,方可开始开具电子发票。
  • 获取加密密钥:必须通过 ATV 系统获取加密密钥,用于对电子发票进行数字签名,以确保其真实性。
  • 电子签名:每张电子发票均须包含国际认可认证机构支持的数字签名。
  • 电子发票系统:纳税人必须使用符合 DGT 技术标准要求的电子发票软件。

哥斯达黎加电子凭证类型

哥斯达黎加电子发票系统包含多种电子凭证,每种凭证均在商业交易中承担特定功能:

  • 电子发票:用于记录商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的主要电子凭证。
  • 普通电子发票:当买方未要求开具指定发票时使用,通过通用纳税人识别号向财政部进行申报。
  • 出口电子发票:用于记录向哥斯达黎加境外出口商品和服务的交易。
  • 采购电子发票:由买方在向无需使用电子发票的供应商采购商品或服务时开具,必须经财政部验证。
  • 贷项通知单和借项通知单:用于更正错误、调整金额或作废电子发票及其他电子凭证,而无需修改原始文件。
  • 电子收据:专门用于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开具。
  • 接受或拒绝确认回执:用于确认或拒绝电子发票的电子报文,以确保其符合税务要求并具备税务效力。

哥斯达黎加商品与服务目录 (CAByS)

商品与服务目录 (CAByS) 是哥斯达黎加财政部和哥斯达黎加中央银行联合制定的标准化分类体系,对国内销售的商品和服务进行统一分类。该目录按照层级结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分类,为每个类别分配唯一编码和现行法规规定的相应增值税 (VAT) 税率。

所有纳税人均须在电子发票的“商品/服务代码”字段中填写相应的 CAByS 编码。此举有助于提高税务数据的准确性,加强税务监管,并确保商业交易在电子发票系统中得到规范记录。

CAByS 目录更新

财政部宣布对商品与服务目录 (CAByS) 进行更新,自 2026 年 6 月 1 日起生效。本次更新增加了若干编码,修订了部分编码描述,以进一步完善电子税务文件中商品和服务的分类。

主要更新内容包括:

  • 新增适用于移动支付运营商服务和加密资产相关数字钱包服务的编码。
  • 新增医疗健康产品编码。
  • 新增三个医疗健康服务编码。
  • 更新编码 2399200000000 和 9791000000000 的描述。

纳税人应及时了解上述更新内容,确保自生效日期起签发的电子税务文件中,商品和服务均采用正确的 CAByS 分类编码。

航空客票销售电子发票

税务总局针对航空客票销售制定了专门的电子发票规定。这些要求适用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IATA) 成员航空公司和参与开账与结算计划 (BSP) 的旅行社。

对于航空公司直接向最终客户销售机票,必须在 48 小时内开具电子凭证,并通过航空公司的数字化平台提供给旅客,以便旅客在需要时获取电子发票。

对于旅行社代表航空公司完成的销售,则适用不同的流程。航空公司须每周向每家旅行社开具一张电子发票,注明售出票总数,将相应的 BSP 对账报告作为强制性附件一并提交。

旅行社必须在销售时向最终客户开具电子发票。发票中应注明机票号码,并包含《电子发票法规》要求的其他必要信息。

未获得 IATA 认证的旅行社适用与航空公司直接销售相同的流程。旅客必须能够在电子凭证开具后的 48 小时内生成对应的电子发票。

哥斯达黎加电子签名与发票归档要求

哥斯达黎加电子发票系统要求采取安全措施,以确保电子发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签发主体身份。每张电子发票均必须包含电子签名,以验证开票方身份并防止文件被未经授权篡改。

适用的签名方式取决于纳税人的类型:

  • 个人纳税人使用数字签名。
  • 法人实体使用电子印章。
  • 使用由财政部签发的加密密钥。

法规还要求所有电子发票至少以电子方式保存五年。这一要求有助于确保交易可追溯性,并满足税务合规要求。

EDICOM:全球电子发票与税务合规解决方案提供商

EDICOM 是全球领先的电子发票与税务合规解决方案提供商。其先进的平台帮助企业实现电子发票开具和接收流程自动化,同时确保符合哥斯达黎加的税务法规要求。

在哥斯达黎加,EDICOM 解决方案可简化电子发票的生成、验证和向财政部提交的全过程,帮助企业满足税务总局规定的各项合规要求。

EDICOM 平台能够自动化行政业务流程,减少人工操作错误,并与企业资源计划 (ERP) 系统无缝集成。同时,平台提供安全的电子存储服务,帮助企业在法定保存期限内安全存储和随时调取电子发票。

作为电子发票领域的专业服务提供商,EDICOM 提供可扩展且灵活适配的解决方案,符合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税务法规要求,帮助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实现高效、安全运营,同时确保交易可追溯性并持续满足税务合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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